古代的醫學教育
古代官方的最高醫學機構為太醫院,它除為皇室服務外,還兼管醫學教育。太醫院醫生主要從各地世業醫生中考選。被選入太醫院學習者,稱醫丁。醫丁必須由嫡派子孫告補,經太醫院學習三年,通候類考,中試后才準補役。如嫡派無人或不堪補用,經獲準可從親支弟、侄人等中,選一人參加學習考補。
醫生待遇很低。凡在太醫院取充醫役者,免除原籍民差。弘治二年(1483)規定,御藥房供事者免兩丁,太醫院設者免一丁。太醫院醫士舊無月糧,永樂時始比照天文生例給月糧,有家的月支米五斗,無家的三斗。成化十年(1474),醫士月糧較有增加,有家小者,支米七斗,無者五斗。醫生有家小者四斗,無者二斗。醫官舊例支米二石,弘治間照醫士例,減為七斗。
地方醫學教育比較重視,弘治十七年(1506)規定,府、州、縣均設醫學,主管地方各級醫藥行政和醫學教育,府設正科1人為從九品,州與縣的醫官均未入流,萬歷中始改為從九品。地方醫學教育在全國普通設立。新設州縣,除設立儒學和陰陽學外,均設有醫學。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地方醫學教育的發展。
民間醫學教育,主要采用家傳或師徒傳授的形式,明代的世醫制度造就了不少醫學世家,使醫學世代相傳;不少世醫將自己的經驗編寫成簡易實用的醫學讀物,作為教材以教授子弟。
故代明朝有文規定,各地醫官子弟精通醫術者,可任其捐納,送吏部免考,有的可獲得吏目等官職;這是選用醫官醫士的一種陋習,不問技術如何,只要有錢捐納,便可得到升遷。
教學方法和考試制度
1、分科教學
明代太醫院醫生教育,按太醫院所分13科分科教學,有教師二至三人擔任教習,醫官醫生各選定專科進行學習。
所用教材有《素問》、《難經》、《脈訣》及有關各并重要方書,須熟讀精解,考試即從以上經典出題,學生筆寫作答。這些經典著作不易研讀,一些醫家著手編寫通俗讀物,以便習醫者研讀。
2、考試制度
醫生每年分四季考試,三年大考一次。醫丁和太醫院的醫學生、醫士均參加大考。考試由堂上官1人會同醫官2人主持。考試合格者,一等為醫士,二等為醫生;不及格者可學習一年再補考,三次考試不及格者,黜免為民。五年考試成績均屬優等者,由教師奏請,酌予升授。
明代注意醫生的繼續教育,充任醫士、醫生后,還要繼續學習專科并參加考試。如嘉靖二十八年(1549)規定:考試成績一等者,原為醫生者可充任醫士,醫士無冠帶者,給予冠帶。原在內殿供事支俸且有冠帶者,酌升俸一級。若內殿缺人,太醫院依不同專科依次呈報禮部,送內殿供事。考試成績二等,原為醫生者與充醫士,醫士無冠帶者,給予冠帶。原在內殿供事者,不準繼續供職,只能在太醫院當差。
考試成績三等,職位照舊。
考試成績四等,原有冠帶者,去其冠帶。原支品級俸者,降俸一年,支雜職俸者,降充冠帶醫生。食糧七年者,降充醫生,只支日糧。考列四等者均準許學習半年后送禮部再考,考取者,仍可支俸糧與冠帶,再通不過,均降充醫生,專在太醫院銼碾藥物。
納銀候缺吏目,須三年大考,成績列為一等,才許和各差醫士一樣遇缺考補。納銀冠帶醫士,須經三年大考,才許換次撥差,未經大考通過者,不能留太醫院。
在京差遣及臨考不到者,限半年內補考。如再回避,沒有起復,即差回。病愈銷假一年以上,或服滿、差滿、患滿給假限滿,故意避考者,一年以上不回太醫院希圖避考者,由禮部參奏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