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鏈
美國心臟協會(American Heart Associon,AHA)于1992年正式提出了生命鏈(chain of survival)的概念,主要是指對于呼吸心跳驟停的患者來講,其心肺復蘇搶救成功率不是由單純某項操作決定的,而是由四個環節作為一個整體決定的。這四個環節分別是盡早識別并呼救(early access)`盡早心肺復蘇(early CPR)`盡早除顫(early defibrillation)`盡早高級生命支持(early ACLS),這四個程序化環節的迅速有實施才能保證患者得到良好的復蘇效果,或者說滿意的出院存活率。
盡早識別并呼救(early access)要求公眾或者說現場第一目擊者有能力對呼吸心跳驟停這種緊急情況進行識別,并迅速的呼救啟動急救醫療服務系統,在公共場所主要是指撥打急救電話,我國內地為120,香港地區為999,美國為911。呼救者必須向急救中心提供準確的信息,例如;具體位置發生什么事情,有多少人需要救護,聯系電話多少,已經實施了什么措施,以及急救中心需要的其他信息。
盡早心肺復蘇(early CPR)指在啟動急救醫療服務系統之后,需要立即在現場為患者實施徒手心肺復蘇技術。這就要求社會有培訓公眾掌握,例如徒手心肺復蘇技術在內的基本急救技術項目。只有現場第一目擊者能夠在專業救治爭取時間,保證患者最大的存活率。
盡早除顫(early defibrillation)是作為心肺復蘇搶救中主要搶救措施,一定要在患者發生室顫需要電擊除顫時能夠盡早除顫,醫院環境下要求3min之內完成除顫,醫院外環境下要求5min內完成除顫。
盡早高級生命支持(early ALS)是指專業醫護人員通過先進的設備和技術為患者提供進一步的生命支持。
以上四個環節環環相扣,任何一個環節的延誤都將影響搶救的結果。由此可見,對于呼吸心跳驟停的搶救不僅僅是醫學問題,還是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