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D急救術發展史
AED急救術用于臨床迄今已有227年的歷史。
人們較早就認識,是當電流通過身體(如意外觸電或遭雷擊)時可引起心室顫動,成為頃刻死亡的主要原因。然而另一方面,用高能脈沖電流直擊心臟,卻可消除室顫,使其恢復正常的竇性心律。除顫AED的歷史可追溯到220年前,即在1788年,英國醫生Kite在英格蘭皇家援救溺水協會年鑒發表了一篇題為《關于電擊下死亡的復蘇》的論文。文中講述了醫生用電擊胸部的方法,將一名3歲的墜樓女孩搶救成功。其應用的電擊設備,包括一個貯能的電容器、一個充電調鈕和兩個放置胸部的電極,已基本具備了現代除顫器要素。但不知何故,這一最重要的救命術竟被人遺忘了一個半世紀。直至1947年,Beck等首次在臨床上對一名開胸后的14歲男孩,用交流電電擊其心臟而使室顫終止。1952年,Zoll用交流電裝置胸外除顫成功,并隨后研發了體外交流電除顫器。1963年,Lown等證明直流電除顫產熱少,對機體損傷小,比交流電更為安全有效,并研制出R波觸發同步放電復律器,因使用方便,療效顯著,副作用少,很快推廣開,成為搶救心臟驟停和治療惡性快速性心律失常的最有效手段,這也是急救醫學史上一個劃時代的進步。
由于心臟猝死者90%發生在醫院外,醫院雖有先進設施,無奈遠水救不了近火。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就有了埋藏式體內心臟復律除顫器(ICD)的問世。其研制與使用的先驅者是Mirowski博士。Mirowski博士的一位良師益友因室性心律失常在住院治療期間突然病故,他在悲痛之余,遂設想能否研制出可埋藏于人體內的自動電擊除顫裝置來挽救突發室速、室顫的病人。經過不懈努力,他于1977年首先在狗身上成功地埋藏了自制的ICD后,于1980年在一位有過2次心臟驟停的室速和室顫反復發作的患者體內置入人類第一臺ICD。后經多方面改進,CPI公司生產的ICD于1985年獲得美國FDA的正式批準,翌年開始批量生產。到2000年,全美國大約有20多萬SCD高危患者體內安裝了ICD。
隨著技術的不斷完善,ICD由初期需開胸植入,改進為體積小,具有起搏、復律、除顫等多項功能,可像起搏器一樣直接埋植于胸前皮下囊袋中的第3代ICD。
然而,急救醫學專家學者們意識到,電除顫救命術必須走出醫院,進入社會公共場所,才能發揮其應有的效益。于是體外自動除顫器(AED)很快問世,將其安置于各種公共場所,便于公眾立即實施電除顫,這在院外心臟驟停生存鏈中起著極重要的作用。故近年在發達國家和地區,AED已“四處為家”,并被一些學者當成評判一個城市或地區文明程度的指標之一。
中國國內對公共場所的AED配置還遠遠落后于國外,希望醫療機構和國內政府部門加強對公共場所AED的配置。讓急救不在落后,讓遺憾盡量避免!